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公开>>工作报告
工作报告
【专项工作报告】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控申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全力打造“温暖控申”品牌,突出抓好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控申业务考评2018至2020年连续三年位居全市第一名,控申部门连续两年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并荣立集体三等功一次。单位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今年被最高检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控申干警先后荣获全市控申检察业务标兵、全省控申检察业务能手等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现报告我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如下。

(一)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全力打造“温暖控申”

我院于2019年初建成了安庆地区首个检务工作区并投入使用。检务工作区建设了无障碍通道,设置了无障碍卫生间,安装了信访举报箱,提供了充电设备、雨伞、老花镜和防暑药品等,并配备了自助查询设备、便民手册等便民设施。按照最高检部署,我院搭建起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综合信访平台,通过畅通12309网络信访和12309电话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工作区还设立了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全国四级检察机关系统联网,实现了信息共享。

2018年以来,我院共受理网络信访15件次,电话信访121件次,开展远程视频接访9件次,接待信访群众300多人次。

我院认真落实张军检察长在2019年全国两会上向全国人民作出的“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庄严承诺和对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共受理群众署名来信181件次。从分流办理情况来看,本院受理98件次,直接答复58件次,转其他单位处理25件次。以上所有信访件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答复,三个月实体性答复,没有发生一起因信访件回复、答复延误导致的投诉和重复访。

(二)全力做好扫黑除恶举报线索管理和涉法涉诉信访维稳工作,为服务大局作出新贡献

我院成立了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小组,由控申部门牵头开展涉黑涉恶线索的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涉黑涉恶控告申诉材料的受理、登记和办理,在第一时间将控告举报材料转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形成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强大合力。控申部门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加大对涉黑涉恶举报线索的摸排力度,全面梳理近了五年来收到的各类控申举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完善线索台账,规范线索的移送工作。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已受理各类涉黑涉恶线索25条,其中群众举报和控申排查的线索16条。对于上述涉黑涉恶线索,均已分流至刑检和公安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办理,目前已查实线索3条,对于群众举报均已依法答复。

在涉法涉诉信访维稳方面。一是强化涉检信访案件的日常处置。严格落实首信、首办责任制,对于信访案件存在错误、瑕疵的依法及时纠正、补正,对于信访人不理解的加强释法说理工作。认真履行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加强预测预警预防。二是做好重大敏感时期和重要事件节点的维稳工作。强化信访风险排查,实行定点定人“双包”责任,领导干部深入一线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要时间节点实行“战时”工作机制,落实班子成员定期轮流在县综治中心、维稳指挥部值班和单位内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保证了重大敏感时期和重要时间节点的零疏漏。

(三)依法履职精准施策,多元化解社会矛盾

我院积极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体制机制创新,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践行“化解矛盾、消弭对抗、修复损害、促进和谐”,取得了一定成效。

1.发挥律师等第三方在信访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律师等第三方基于其特殊的身份立场,更容易取得信访人的信任,在矛盾纠纷化解中能起到独特的作用。2018年5月,我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制定了《望江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实施办法》,聘请了来自县内三家律所的七名律师担任我院化解和代理检察机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邀专员,并同步制定了经费保障办法。与团县委、教育局建立协作机制,聘请3名心理咨询师开展被害人、信访人心理疏导。目前通过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参与和代理,已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41件。

2.推行案件公开听证制度。我院将案件公开听证作为提升检察公信力,促进矛盾纠纷化解的重要手段。连续三年开展信访案件公开听证,聚焦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维权讨薪。案件公开听证过程中我们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通过对听证双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在阐明法律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基础上,让双方当事人互相礼让,促成案结事了,成效显著。

3.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一直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主题,主动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我院成立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近年来,我院已先后与教育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立起了联合救助机制并开展了“司法救助大摸底,助力脱贫攻坚”专项行动。曾某某涉军信访案就是我院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曾某某的丈夫邓某某系退伍军人,因邓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被撞身亡,肇事人系环卫工,没有赔偿能力导致被害人家庭无法获得赔偿,而形成了一起涉军信访事件。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我院立即成立专案小组,引导曾某某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从案件审查、报批和救助金发放三个方面为其从快办理。在检察官的引导下,曾某某最终同意用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尽量争取合法权益,矛盾纠纷最终化解。

近年来,我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31件次,已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3.9万元。救助的对象中,属建档立卡贫困户45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12.9万元;属未成年人9人,发放4.3万元;属残疾人10人,发放8.3万元;属军人军属2人,发放0.8万元,实现了对高检院确定的四类重点救助群体的全覆盖,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司法救助工作已充分融入到检察环节的全过程,应救尽救也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产生。

4.充分运用“三孝调解工作法”化解矛盾促调解。我院创新运用“三孝调解工作法”,完善检调对接机制,有效促进了检察环节的矛盾纠纷化解。建立三孝调解工作室,建立矛盾纠纷台账,大力推行“三孝调解工作法”,通过“听、查、讲、喻、析、调”这六字诀,把新“三孝”的文化内涵与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善,社会和谐。如在张某某信访积案中,信访人张某某因怀疑该村村委存在经济问题多次上访,在信访案件办理中充分利用“小孝持家、中孝敬业、大孝爱国”的现代孝义阐述情理法,感化其儿子共同做通张某某思想工作,为该起信访案件顺利化解打下了基础。

(四)加大控申办案力度,在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中显作为

1.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力度。2018年以来,控申部门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84件,其中,审查结案71件,立案复查13件。根据高检院部署开展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专项检查活动,依法受理服刑人员的申诉案件18件,切实维护了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案件的审查过程中贯彻“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配合监狱管理部门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使服刑人员认罪服法,认真接收改造。

2.做好民事行政案件的审查受理工作。2018年以来控申部门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87件,对于群众的民事行政申诉事项,发现符合受理条件的,及时受理移送民行部门办理,确保符合受理的信访诉求能够及时导入办案程序,及时办结答复信访人。对于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采取公开审查方式,促进申诉人息诉息访。

3.规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线索的管理。我院成立了安徽省首家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并同步制定了《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规则(试行)》,通过将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纳入举报范围,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发动群众更广泛地参与社会治理,促进全社会提升公益保护意识,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效果。目前已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0多条,对于符合条件的均及时转交相应部门办理。

4.认真开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在检务工作区设置律师接待窗口,加强与案管、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真正把律师当成法律职业共同体,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大办案力度,指定员额检察官专人专班负责侵犯律师执业权利控告申诉案件的审查办理,对于确实存在违法情形的,依法通知有关机关纠正,并及时进行答复。活动开展以来,共向侦查、羁押等单位发送检察意见书15份,依法保障了律师的诉讼权利。

(五)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我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和高检院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把服务保障当地民营经济发展作为控申检察的重点工作之一,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产品和检察服务,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的工作机制,畅通民企诉求表达渠道。我院成立了涉民营经济保护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与县工商联建立了沟通联系机制,出台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十项措施》和《民营企业维权工作规定(试行)》,开通了96309民营企业专用服务热线和服务民营企业专用邮箱,专门受理涉民营企业的控告申诉和法律咨询。对于民营企业的控申信访,优先受理、快速办理,为民营企业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目前已收到涉民企的控申信访件23件次,均已依法办理。通过畅通民营企业控告申诉平台,更加准确把握企业需求。

二是积极开展领导班子走访民营企业家和民营企业活动。近年来,院领导走访了民营企业100余次,走访调研过程中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困难尤其是疫情防控以及复工复产中面临的矛盾纠纷现状和实际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及时回复企业诉求。目前已提供法律咨询50余次,发放风险提示单和便民联系卡1000余份。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信访,现场予以受理,目前已受理15件次。通过走访,密切了检企联系,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精准度。

三是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宣传。为了更好的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0年6月12日,我院开展了“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了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走进望江检察院,通过与检察官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检察职能,感受检察服务,共同探讨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现场还召开了以“以高质量司法服务高质量经济发展”为主题的知识讲座。检察官从检察职能出发,结合民营企业家常见法律风险、成因分析,为民营企业家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获得了大家的高度评价。

四是妥善办理涉民营企业的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格履行监督职能。立足法律监督职能,严格规范办案程序;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尽量降低因案件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优先办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纠纷、医疗纠纷、劳资纠纷等民事监督案件和税收征管、行政征用、工伤认定及赔偿等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妥善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办理开发区某服装企业被诈骗案中,考虑到嫌疑人郭某系该厂老员工,对其采取羁押强制措施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且其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对其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努力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

近年来,望江控申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也得益于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帮助。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我院控申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形势任务、法定职责和群众期待,仍然存在一定差距,面临一些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访矛盾纠纷统筹治理化解机制还不完善。当前,涉法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因为疫情的原因,矛盾纠纷更加复杂化,一些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仅凭检察机关,甚至仅凭司法机关都是难以化解的,需要综合多部门,运用多种途径和方式才能妥善化解。当前这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统筹治理化解机制还不完善,各方形成合力不强,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二是控申监督实效性不强。根据控申检察的“窗口”属性,理论上对于受理的每件案件都有监督权,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因控申部门非实际办案部门,对于案件的证据了解不充分,导致答复申诉人办理结果时难以充分说理,影响了信访群众的满意度。三是控申检察主动性不强。控申检察的案源依靠人民群众“走进来”反映问题的居多,干警“走出去”解决问题的较少,工作呈现较大的被动性。宣传工作开展的不到位,导致人民群众对控申工作的知晓度仍然不高,对控申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不够了解。四是控申队伍现状和能力与形势发展不完全适应。控申部门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案能力及监督效果方面都明显弱于其他部门,人员流动频率较大,干警法律素养与其他业务部门相比较弱,人均办案数较少,年龄差距两极化比较突出,案件质量水平有待提升,工作深入不够、工作创新不足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以此次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践行“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对标对表人民群众新期待,将控申检察监督做得更实、更加富有成效,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控申检察产品。

(一)继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外部协作配合机制。与公安、法院、纪委等机关建立分流案件跟进监督机制,对于分流到其他机关办理的案件,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声,依法及时公正解决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提升群众满意度。积极参与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的化解,对于信访案件涉及多个部门的,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力度,落实各项保障,促进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加强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形成内部合力。强化控告申诉部门对信访隐患案件的提前介入,完善与其他业务部门的联动机制,建立信访隐患案件的通报制度,对于其他办案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信访隐患案件,及时与控申部门沟通联系。控申部门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隐患的排查,做好信访风险提示,各部门间形成矛盾纠纷化解的合力。

(三)主动作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控申检察宣传。重点发挥检察联络室的作用,依托在各乡镇设立的检察联络室,把控申检察向基层延伸。让控申检察模式实现从“等进来”到“走出去”的转变,根据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会治理的重点,结合控申相关职能,主动的将控申检察的触角延伸到相关领域。依托宪法宣传日、法治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宣传控申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典型案例,提升群众对控申检察的感知度。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优化办案组织,加强控申检察队伍建设,通过培训学习、人才交流等方式提升控申业务水平,打造具有法律素养和丰富信访经验的优秀控申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