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晚,望江县检察院举办第七十六期“检察蓄能大讲堂”,第一检察部干警茅江泽以该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为例,结合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围绕《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作了专题分享,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
茅江泽介绍了故意伤害罪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故意伤害案件认定中的问题等方面内容,从主客观分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间接故意)的区别,以及故意伤害罪与寻衅滋事罪等其他关联罪名的区分。带领大家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结合该院近三年办理的故意伤害案件,从数据、特点、成因、刑事和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同时以三起具体轻伤害案件作为切入点,对轻伤害案件妥善办理的方法提出了实践思考。
分享结束后,分管领导对本次授课进行了现场点评,参会干警结合内容进行了讨论交流,并进行现场评分。
在场干警纷纷表示,整场课程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对故意伤害罪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与认识,在今后的办案中,要跳出就案办案的思维圈,注重矛盾化解、诉源治理,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