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晚,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七十三期“检察蓄能大讲堂”开讲,第一检察部干警曹聪聪以“浅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为主题作交流分享,院领导班子及全体干警参加。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项重罪罪名,近年来在司法实践中有沦为“口袋化”的倾向。课堂上,曹聪聪先从罪名概念、构成要件以及常见类型等方面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做了全面的剖析,后通过案例分析对该罪名进行了深入诠释,同时对该罪名与交通肇事罪、高空抛物罪、妨害安全驾驶罪等在客观方面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一般危害性的罪名进行了区别,在理论上堵截该罪名“口袋化”路径,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授课结束后,院领导进行了现场点评,参会干警对授课内容进行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