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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出庭支持公诉
时间:2020-06-28  作者:莫雄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22日,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17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庭审共历时三天。

  该案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毁坏财物罪、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寻衅滋事罪、行贿罪等九项罪名。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泉以合法公司为依托,纠集被告人甘某峰、潘某进、李某锋、朱某志等16人,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其它手段,在房屋征收拆迁过程中有组织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垄断太湖县晋熙镇房屋征收拆迁市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太湖县晋熙镇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繁杂,卷宗达170余本。望江县检察院成立办案组,由检察长督办、分管副检察长领办,案件侦查阶段指派员额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人员充分取证,在审查起诉阶段克服春节假期及新冠疫情双重影响,确保该案高质高效办理,按时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了起诉书,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充分发表意见。该案将择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