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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五字方针 提升检察效能
时间:2010-05-29  作者:姚云  新闻来源: 【字号: | |
  今年以来,望江县院坚持以人为本,采取 “五字”方针,全面提升检察工作效能,各项工作呈现良性循环。 

  一是坚持一个“严”字,坚持“严打”方针,把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摆在首位。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坚持提前介入,体现从快、从严打击犯罪,特别是配合公安司法部门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二是加大一个“查”字,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初查反贪污贿赂、侵权渎职案件8件,立案侦查68人,其中涉嫌挪用公款案13人,受贿案22人,介绍贿赂案11人,贪污案11人、滥用职权案11人,科级干部2人,司法人员1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5余万元。在做好查处的同时,还应邀到县工业园区、国土资源和交通运输系统和部门上法制课,受教育人数达400余人。

  三是强化一个“监”字,强化诉讼监督,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中,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化解群访性事件2起,办理刑事和解案1件。 

  四是深化一个“改”字。深化检察体制改革,不断赋予检察工作新的活力和生机,对人、财、物工作加大改革力度,实行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规范执法行为。

  五是落实一个“学”字。把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政治理论、检察业务学习与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结合起来,每周五下午的学习日雷打不动。分管检察长或部门负责人授课,不定期检验学习成效,4月底进行了一次“突袭式”业务考试,刑检部门还举办了一次示范观摩庭活动,将学习始终贯穿到各项检察工作,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和业务办案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