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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
时间:2018-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018“三公”经费预算

        

  一、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预 算 数

   

  91.62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9.8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1.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0.8

          公务用车购置

  61

  二、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1.62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4.4万元,增长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8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82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   0.3万元,下降3%,下降原因主要是进一步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4.7万元,增加202%。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20.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万元,下降23.25%,下降原因主要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6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1万元,增加100%,增加原因主要是加强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保证执法执行用车,更新车辆;经费主要用于按公务用车配备管理规定购置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