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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
时间:2017-11-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合理配备司法资源,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现公开招录司法雇员10名,其中聘用制书记员8名、司法辅警2名。具体要求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以后出生)

  5、具备履行书记员工作职责的计算机应用技能;

  6、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司法辅警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含职高、中专);

  4、身心健康、形象端正,年龄30周岁以下(1986年11月2以后出生),身高170cm以上,男性,左右眼裸视力不低于4.8

  5、能够认真履行岗位工作保密义务和接受保密监督。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5、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宜录用情形。

  二、招录程序和办法

  公开招录司法雇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司法辅警)、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签约等程序进行。

  ()网上报名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委托望江县人社局人事考培中心提供报名服务,资格初审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网站为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wjpta.gov.cn/)。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711138:002017111718:00,逾期不予办理。

  1、提供报名信息。考生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司法雇员公开招录报名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图像清晰,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录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认真填写承诺书。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录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考生必须在个人报名后于111818:00前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资格初审未通过,请及时修改个人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11918 :00前登录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711228:00112418:00直接从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3、考试开考比例。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1.5:1的,相应核减该职位招录计划数。

  ()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体能测试(司法辅警)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考试总成绩为100分。

  1、笔试

  笔试时间:20171125日上午08:00-10:00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司法辅警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不指定参考资料。

  《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时政、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基础知识。

  2、体能测试(司法辅警)

  考试时间:20171125日上午10:30-11:30

  体能测试项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总分100分,其中1000米跑60分、立定跳远40分,体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3天后,在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网和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布成绩。按招录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依据笔试和体能测试的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并在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网和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3、资格复审。复审时,按照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等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

  4、面试

  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现场宣布个人面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公布的为准。面试占总成绩的40%

  ()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书记员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合成后成绩计算,司法辅警为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按3:3:4合成后成绩计算,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在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网、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布。

  ()体检和考察

  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1、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规定执行。2、考察。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和望江县人社局核对考生的报名情况是否属实,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计划生育等情况。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在面试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按确定初选人员的规则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三、录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同意后,在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网和望江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上公示,同时公布督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天。对举报反映的问题,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查证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研究,安排到本院相应的工作岗位试用(试用期内的待遇只发放每月基本工资),试用期为2个月。被录用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到,未按时报到,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录的司法雇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司法雇员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需与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签订保密协议。

  ()本次招录的司法雇员按照《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管理、考核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每年的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和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本次招录的司法雇员待遇情况:

  每月基本工资1800+工龄工资(每满一年40)+五险+年度绩效考核奖(考核办法待定)

  五、其他

  本公告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招录工作由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县人民检察院     0556-7183711

            县人事考培中心   0556-5799199

  监督电话:0556-7176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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