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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
时间:2015-02-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12日在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光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开展情况

  2014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实施“护航工程”,努力打造“法治检察、民生检察、文明检察”,忠实履行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立足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独立但不孤立行使检察权,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与谋划,组织实施“护航工程”,努力实现执法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服务中心工作意识,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起诉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44人。围绕经济建设重点领域,深化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依法查办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56人、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34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保障民生政策落实,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主动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坚决打击侵犯非公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今年,我院依法起诉一起职务侵占案件,犯罪嫌疑人刘某身为私营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财物近70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赌博,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保障政治生态稳定。为保障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我院职务犯罪预防职能不断增强。主动深入重点工程项目,与望东大桥项目部对接,签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意见书》,全程跟踪预防。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进党校课堂常态化,与县教育局、供电公司等多个部门建立职务犯罪预防联系协作机制,12名干警被望江二中、实验学校等中小学聘为法制副校长。举办庭审观摩,邀请县财政系统、农发行及部分村(社区)代表参加旁听,举案说法。加强对换届后新当选村“两委”成员的反腐倡廉教育,以高士、华阳、鸦滩三个检察联络室为主体,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巡回宣讲,实现换届后村(社区)预防教育全覆盖。

  二、坚持执法为民,有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着力加强平安建设,认真履行职务犯罪侦查、批捕、起诉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报捕117145人,与去年相比案件数增长14.7%、人数增长19.8%,经审查,批准逮捕6070人;受理各类移送审查起诉203270人,与去年相比案件数增长39%、人数增长37.8%,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60205人,法院审结的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积极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的原则,全年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1821人,其中贪污案12人,受贿案44人,行贿案56人,挪用公款案44人,滥用职权案45人,我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得到上级院肯定。今年所办案件中,上级院交办89人,其中县处级要案33人。已决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有罪判决率达100%。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基础建设,与县13家行政执法单位分别建立侦查信息查询协作机制,加快侦查工作信息化进程;聘请专家咨询委员10名,为办案提供专业帮助,提高执法专业化水平。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参与了对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专项整治,集中打击了一批涉枪类、涉毒类犯罪,依法起诉涉枪犯罪2121 人,起诉涉毒犯罪88人,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有效遏制了此类犯罪,减少了社会隐患。注重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63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又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决定不起诉1718人。积极借鉴“枫桥经验”,完善刑事和解机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促进和谐,对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刑案件促成刑事和解22件。拓宽民生服务渠道,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受理各类群众信访74件,受理刑事申诉2件,办理被害人救助案2件。规范接待室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多年连续无涉检信访案件和赴省进京访发生。4月,我院被高检院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充分发挥检察联络室职能。去年,我院在全市创新设立首家检察联络室,今年,又进一步扩大范围,分别在华阳和鸦滩两镇增设。检察联络室法律监督、服务基层、联系群众、宣传法制功能作用日益显现,受到当地党委和群众欢迎。乡镇检察联络室现已作为望江检察品牌参加全省检察机关首届“一院一品”评选。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和监管活动的法律监督,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督促立案11人;对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33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纠正漏捕33人;对证据不足或无逮捕必要性的报捕案件,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587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4人、漏罪5起。依法提起刑事抗诉33人,均作改判。开展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深入社区、走进家庭,逐一核实每一名矫正对象,及时发现监外执行罪犯存在的脱管失控、交付不及时、解矫未宣布等现象,提出书面检察建议6份,保障刑罚依法正确执行。深入推进第四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规范化等级考核评定工作,积极创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不断提高驻监所检察室规范化水平,夯实监所检察法律监督。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依法受理执行监督2件,提出抗诉2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和解息诉3件。探索新增监督职能。对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提出强制医疗申请1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9件。与县公安局签订《关于建立刑事拘留通报机制的意见》等三项协作机制,规范刑事拘留、涉案款物和派出所执法的法律监督。

  四、接受内外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邀请代表视察、调研、座谈,广泛听取意见。1128日,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反贪污贿赂工作报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举行“四员”聘任仪式,聘请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共23人为我院人民监督员、执法执纪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和专家咨询委员,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监督,防止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为检不廉等现象发生。大力推进阳光检务。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完成门户网站改造升级工作。在新浪网开通官方检察微博,拓宽检民互动渠道,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推行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刑事案件起诉书、抗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法律文书,使人民群众对案件进展情况和判决结果有清晰了解,提高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五、素质作风并重,着力推进队伍形象提升

  一支队伍的素质决定了这支队伍的形象,形象的提升凝聚了“精气神”。我院始终以文明创建为抓手,多措并举激活力,不断增强队伍向心力。1229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我院“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激发队伍活力的经验做法被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专刊专题推介。狠抓理想信念,增强队伍的凝聚力。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力解决了检察队伍中存在的思想懈怠、缺乏担当、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等“四风”问题。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健全完善临时党小组建在办案组之上,确保学习办案两不误。通过举办“共筑中国梦,勇创新辉煌”主题演讲比赛、到渡江烈士陵园缅怀革命先烈、在烈士纪念日举行升国旗仪式以及“道德讲堂”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坚定了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理想信念。狠抓岗位练兵,提高队伍的战斗力。采取庭审观摩、案件讨论分析会、“六个一”专题学习活动、业务竞赛等多种方式,努力提升干警综合素质。鼓励干警跨岗位锻炼,推行青年干警岗位主事机制,注重培养青年干警,为其搭建实践锻炼平台。青年干警安心岗位,比学赶超, 2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业务尖兵”,480后青年干警被任命为检察员。扎实推进文化育检工程,精心培育“为民、清正、博学、创新”望江检察精神,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狠抓作风建设,增强队伍的免疫力。坚持正人先正己、正己必从严,建立了教育自律、制度规范、风险预警、过程监控、考核查究、外部监督“六位一体”的监督制约体系。成立案件管理机构,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面落实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对执法活动实行全程跟踪、动态监控。狠抓“八项规定”落实,纪律作风得到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我院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关心支持,更是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就案办案、机械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二是执法能力不够强,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三是高层次人才相对缺乏,业务骨干老化,案多人少问题仍然突出。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一年。我院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提升司法公信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抓手、以建设过硬队伍为保证,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法治望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检察工作摆到全局中来谋划,积极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要求,保障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寻找检察办案与服务大局最佳结合点,围绕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正确把握法律与政策、罪与非罪、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等的界限,妥善处理新类型案件。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医疗卫生、社会保障、涉农惠民、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深化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快推进侦查信息化,增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合力和能力。进一步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推进预防工作升级,实现预防宣传向重点工程延伸、向发案单位延伸、向基层组织延伸,注重运用“望江检察”微博与基层互动。

  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情况,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大力实施“护航工程”,全力优化发展环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非法集资、合同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

  四、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进一步强化对判处缓刑、免刑等案件的监督,完善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职务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等犯罪执行情况,加大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力度,防止脱管漏管现象。

  五、从严治检,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坚持以党建带队建,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自身素养,规范司法行为,积极组织高检院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年”活动,加大检务督察、案件评查力度,严肃整治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顽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紧紧依靠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紧紧依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紧紧依靠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推动望江新一轮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