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决算公开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8-09-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38.43

  38.1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10.43

  10.2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

  27.9

  其中:公务用车支行维护费

  28

  27.9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望江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4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5年决算相比,均无此项列支。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0.2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55万元,下降5%,支出减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及协助办案等公务往来。2016年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0批次,201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相关规定。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9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1万元,下降7%,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7.9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日常办案等。2016年,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联系方式:望江县人民检察院    0556-717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