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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县检察院“三到位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落细
时间:2020-10-30  作者:孙文霞 唐晓庆  新闻来源: 【字号: |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领域的重大变革,给检察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以来,望江县人民检察在创新中探索,探索中前行,采取“三到位三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效明显2020年1-9月份,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166件198人,适用率为86.46%;提出量刑建议167人,法院采纳160人,采纳95.81%,其中提出确定型量刑建议87.43%,三项指标位居全第一方阵

  一、思想认识到位,推动认罪认罚从宽落地。充分认识到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坚持高标准要求、高质量推进。培训学习有深度“两高三部”指导意见下发后,该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落实。组织全院干警特别是员额检察官参加专题视频培训,深刻学习领会相关法律规定、量刑指导意见等,要求干警从思想上认识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时代背景和社会需要,主动掌握认罪认罚案件办理的流程和要求。刑检部门人员相互切磋,开好“诸葛亮”集思广益会,妥善解决检察办案中存在的不敢用、不愿用、不善用的老大难问题。规范适用有精度以精准量刑建议作为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突破口,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处理。2018年11月7日,该院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理,这是刑事诉讼法修改施行后,该院办理的首例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从受理到起诉仅耗费3个工作日,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协作配合有力度。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会签相关协议,明确基本原则、范围条件、社会评估及相互衔接等内容,注重审查逮捕环节做好犯罪嫌疑人的释法教育工作,引导侦查机关全面收集、固定证据。把握和理解量刑标准与法院加强沟通协作构建精准统一的量刑尺度,制定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罪名的“量刑菜单”,着力提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质效。

  二、权利保障到位推动认罪认罚真实自愿强化权利保障,确保从快不降低标准、从简不减损权利。保障犯罪嫌疑人获得有效法律帮助。主动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保犯罪嫌疑人权利规定落到实处。通过设立“检察法律援助工作站”,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由值班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保犯罪嫌疑人及时有效获得法律帮助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值班律师提供法律援助147人,占比74.2%。加强认罪认罚自愿性审查。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认罪案件,在权利义务告知、讯问犯罪嫌疑人时,进一步重申认罪认罚从宽的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审查侦查阶段认罪的自愿性和合法性。做到“三方在场”签署具结书。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由员额检察官、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三方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以保证具结书的真实合法性。

  三、该用尽用到位推动刑事诉讼效率提升。实现“两个全覆盖”在罪名上不局限于危险驾驶、盗窃等常见罪名,实现罪名全覆盖在程序上也不局限于速裁程序,对简易程序、普通程序同样全覆盖。对受理的认罪认罚案件依法适用从宽制度有效推动繁简分流、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年1-9月,起诉到法院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占40.8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占44.5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占14.6%。做到“三个明确”明确“认罪”的内涵,犯罪嫌疑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或者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仅对行为性质提出辩解的,不影响“认罪”的认定。明确“认罚”的形式,犯罪嫌疑人接受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认定为认罚。明确“从宽”的依据,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悔罪态度、悔罪表现、退赃赔偿等情况做好认定考察,结合具体案情向法院提出精准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