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检察院首次适用公开审查程序处理一起集体访事件
时间:2012-08-03 作者:姚云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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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在这炎热的天气下还挨家挨户走访调查,使我深受感动,我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同意”。8月2日上午,村民代表杨某在望江县检察院召开的一起信访案件公开审查现场会上如是说。
今年5月份,望江县华阳镇古港社区西塔组新当选的村民小组组长宋新元带着几位村民代表来到县检察院,举报原村民组长宋士华私扣土地补偿款及利息、擅自变卖村民组财产等五个方面问题,认为宋士华有贪污、挪用公款及个人侵占等违法犯罪行为。上访群众情绪激动,声称之前已经到华阳镇政府等部门进行了举报,但是对给出的答复不满意,因此才到检察院来上访,如果检察院处理不公,就会到市赴省甚至还要到北京去上访。控申科干警在热情接待的同时,努力安抚上访群众的情绪,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表示一定会尽快给个答复,请他们要相信检察机关。送走上访群众后,科长龙赞迅速将群访举报情况向检察长徐光华汇报,检察长当即指示,群众利益无小事,在较短的时间内给上访群众有个交待。该院及时成立专案组,分管检察长靠前指挥,科长挂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客观公正的初查,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
七月的天气,骄阳似火,专案组干警顶着烈日,先后到华阳镇镇政府、镇财政分局、古港社区及西塔组20余户村民家中田间地头,针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逐笔逐项调查走访,不放过一个疑点,经过近一个月的调查走访,查清了全部举报事实。
本着控申工作应该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要求,该院不是简单地写个初查报告,通报一声就了事,而是创新工作方式,将该案作为特殊的典型案例,交由社会评判,让群众参与到检察机关办案中来,既便于了解事实真相,又对检察机关办案的程序、办案的要求等方面全方位有个了解,这样更能清楚明白地说明问题,还群众一个公道。于是,向省市相关主管部门汇报,得到支持与肯定,采取公开程序审查处理该案。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及上访群众代表面对面案件现场会进行审查处理。在该院举行的被调查人宋士华案公开审查现场会上,分管副检察长徐善真主持会议,案件承办人向与会代表详细通报了案件的查处情况,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逐一公布查处结果,并提出了公正合理的处理意见。与会人员纷纷发表意见,充分肯定了检察机关的作法。“总的看来,我认为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这五个问题是有法律依据的,没有任何异议”,县人大代表李道开说。上访群众代表宋新元对土地补偿款的利息分配及村民组财务管理等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通过举证、示证和质证,各方都对检察机关查处及处理意见认同,主持人徐善真副检察长当场宣布,该案不构成犯罪,决定不予立案,同时表示检察机关欢迎群众的举报,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
据悉,适用信访案件公开审查程序在安庆市检察机关尚属首例,该院此举,是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提高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社会和谐,创新社会管理进行了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