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提高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和公信力,11月2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该院受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民事诉讼监督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参与听证会的除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外,县人大、政协、政法委、司法局、长岭镇人民政府等派员参加。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桂根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申请人陈述了监督请求、事实及理由,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听取各方陈述后,承办检察官、听证员对案件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争议内容进行了提问,听证员就该案争议事实、法律适用及社会效果等多方面相关情况展开讨论。因案情复杂且涉及多家民营企业,望江县检察院将充分考虑本次听证会的评议意见,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该案全面审查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听证会不仅促进了司法公开,又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参会听证员一致认为,该院组织召开听证会,既让双方当事人在检察监督环节充分陈述想法,又广泛的听取了各方意见,让案件的监督过程通过听证的方式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有效提升案件处理精准性的同时实现了检察监督的公开透明。
据了解,此次听证是该院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出台后举行的首次涉民企民事检察案件公开听证会,也是该院推动民事纠纷矛盾化解、护航民企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