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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保护法两周年】船舶污染公益诉讼案件“回头看”,共护长江母亲河
时间:2023-03-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3年3月1日,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两周年,望江县检察院、安庆华阳海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就县检察院办理的船舶污染系列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活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琳,安庆华阳海事处处长姚海中,县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苏衡,县交通运输局港航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帅选文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案情回顾长江流域船舶污染是长江大保护中出现的机制性难题,2022年5月,最高检决定对长江船舶污染问题以事立案,包括安徽在内的长江沿线11个省(直辖市)检察机关作为办案组成员单位,协同推进长江船舶污染治理工作。2022年9月,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李卫东副检察长在调研督导望江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时发现长江望江段某码头可能存在船舶污染物脱管、漏管的隐患,遂将该线索交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针对存在的问题,望江县检察院立即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组,开展调查取证,并于2022年11月与相关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通过向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推动船舶污染防治问题整改。

“回头看”情况】安庆华阳海事处处长姚海中、县交通运输局港航海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帅选文分别介绍两家单位在开展长江流域望江段船舶污染物防治工作中取得的成效。他们表示,根据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的问题,现在已经通过采取一系列具体工作举措,规范了长江望江段所有港口码头进港船舶操作流程,制定了严密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管理制度。与此同时,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安庆华阳海事处、望江县交通运输局、安庆市望江县生态环境分局、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望江县城市管理局等五家行政机关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健全华阳港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意见》,形成了船舶污染产生、交付、转运、处置全流程可监管、可追溯闭环管理长效机制,确保长江望江段船舶污染问题真正实现长效长治。

县检察院检察长陈琳强调,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既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举措,也是落实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抓手,在县检察院与各相关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长江望江段船舶污染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并且初步形成了长效机制,为今后的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检察院将与各部门一起宣传贯彻好长江保护法,依法严厉打击破坏自然资源、污染流域环境、损害生态系统的违法行为,实现天蓝地绿、水净山青,让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

期间,望江县检察院、安庆华阳海事处、县交通运输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对长江航道进行了实地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