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保护环境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作用,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工作要求,近日,望江县检察院受望江县法院邀请,与渔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共同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
3月18日,在望江县检察院、法院、渔业执法大队等单位共同监督和见证下,被告人陈某某出资购买鱼苗6000余尾集中投放到武昌湖水域中。据了解,被告人陈某某为了牟利,在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多次以划船放丝网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并进行销售。望江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依法提起公诉,并就该案非法捕捞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将线索移交给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审查。
该院副检察长严正表示:“增殖放流秉承的是恢复性司法理念,它能够有效增强水体自净能力,达到“以鱼养水、以鱼净水、以鱼护水”的作用。由于当事人增殖放流的行为修复了水域生态环境,社会公共利益得到了有效保护,遂决定不对其提起公益诉讼。”
此次活动,以“处罚与恢复”相结合的方式,真正达到修复生态环境的目的,进一步加强广大群众对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的认识,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下一步,该院将更加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开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为建设美丽望江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