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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典型】莫雄:无限忠诚永向党,一颗赤心铸检魂
时间:2021-03-24  作者:汪玲  新闻来源: 【字号: | |
  

       

  

  

  

  莫雄,男,19867月生,安徽庐江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法学、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现任望江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二级检察官。莫雄同志先后在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档案室、公诉科、侦监科、第一检察部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员额检察官。多部门的工作岗位经历,充满了实战经验的积累,让他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的业务人才。莫雄同志先后获安庆市优秀公诉人、全市卷烟打假工作先进个人、望江县平安建设先进个人等称号。他把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化作了平凡岗位的忘我坚守,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每一项工作中。

  爱岗敬业,他是执法为民的“践行者”

  做的多说的少,不慌不忙要做好。这是同事们的对他的一致印象。从检近十年,莫雄同志就在五种岗位上工作过。他始终用自己的敬业精神滋润着岗位上的那一片土地!

  201112月,莫雄同志进入反贪局,期间参与了九成监狱系统江某某受贿案等有影响力的案件。20128月,莫雄同志被任命为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目标管理考核省特级档案室的创建工作。面对从未接触过的档案管理工作,他坚信“事在人为”的道理,一切从头开始学,短期内顺利取得档案管理员资格证书,并在单位的统一安排下严格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对单位里长期积压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扫描、录入、上架等。在创建期间,他放弃节假日,每天晚上都在档案室工作到九点多。付出就会有收获, 20136月,望江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顺利通过省档案局的验收,被授予档案目标管理省特级档案室,成为全市检察系统第一家、全县第二家省特级档案室。

  2014年,莫雄同志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调入刑事检察业务部门。自进入业务部门以来,他办理各类刑事案件400余起,无一错案。在一个个案件的锻炼中,逐渐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法律监督卫士,尽责履行法律监督职责。2016年,莫雄同志办理的鲍某某贪污案中,被告人鲍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110余万元,用于网上炒期货,并全部亏损,后又将相关会计凭证销毁。该案起诉到法院后,恰逢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对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标准作了重新规范,量刑起点大幅提高,一审法院据此判处被告人鲍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在该解释实施之前的量刑幅度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和本案的实际情况,莫雄同志没有死搬法律条文,而是从实际情况入手,认为鲍某某有未退赃的情节、涉案资金涉及民生类资金、此案在当地影响恶劣轻判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应对鲍某某从重处罚,遂提起抗诉,并获得上级检察院和二审法院的支持,改判鲍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该案于2017年入选安徽省十大“刑事抗诉典型案例”,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除了履行好执法办案的职责,莫雄同志还担任着党总支组织委员,组织参与各类主题党日活动,为机关党建工作贡献力量。无论身处哪个岗位,他都用一贯的朴实作风,诠释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

  一身正气,他是扫黑除恶的“实干家”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莫雄同志积极投身其中,严厉打击涉黑涉恶刑事犯罪,为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24人,全部获得有罪判罚。

  2019年,莫雄同志被选入 “262专案”办案组,成功依法办理了省扫黑办督办的李某某等17人涉黑案件。该案涉及面广、案情重大复杂、作案时间跨度长、案件事实数量多达上百起,且涉案人数众多,还存在异地管辖、办案时间短等诸多困难。作为案件的承办人之一,他负责案件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等工作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的起草,压力可想而知。20195月,他开始提前介入该案,并受委派直接入驻公安机关的侦查专案组,全程引导侦查取证,期间共发出书面侦查建议书7份,提出数百条的侦查建议。该案于2020119日移送望江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卷宗达165本,堆起来有两米多高。此时正值春节前夕,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又开始全面爆发,面对各种困难,为保证从严从快的办案要求,他自正月初三即从老家庐江返回工作岗位,全身心投入到该案的审查起诉工作中。凭着强烈的责任感和坚强的毅力,在审查起诉的一个月内,莫雄同志审查了案件的全部卷宗,并起草了800余页44万字的审查报告和60余页3万余字的起诉书,确保该案按时提起公诉,并得到高质高效办理。

  “作为一名员额检察官,我们不仅要办好每一起案件,还要在所办的每一起案件中彰显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他说道。该案的成功办理是我县扫黑除恶工作的一个里程碑,并被安庆电视台安庆新闻联播节目专题报道。

  检爱护苗,他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引路人”

  2018年,莫雄同志成为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的负责人,负责未检案件的审查逮捕、起诉等工作。“惩罚不是目的,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并重新走回学校、社会,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是我们未检人最终的目标。”他是这样说的,也正用他的努力在这样做着。三年来莫雄同志办理了近二十起未检案件,在办理的每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他始终带着“温度”,在审查逮捕时,努力少捕慎捕,在审查起诉时,多次做出附条件不起诉、情节轻微不起诉的决定;而对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他又牢牢握着“力度”,严厉打击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

  守护未成年人的成长亟需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为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凝聚合力。莫雄同志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未成年缀学人员管教缺位、未成年人入住宾馆管理漏洞等涉及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综合治理问题向相关部门发出多份检察建议,并得到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及时回复,并被《安徽法制报》等新闻媒体报道。

  此外,莫雄同志还担任着华阳初级中学的法治副校长,数次到辖区内中小学校进行法治宣讲活动。202010月,以其名字命名的“莫雄检察官工作室”在望江县文凯学校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全县首家以个人名义命名的设立在学校并为在校学生服务的工作场所,将为在校学生持续提供法治护航。自成立以来,莫雄同志依托工作室开展一系列的宣法普法活动,多次到该校为师生带来法制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开展心理辅导,受到师生们的一致好评。

  粒砂中看世界,滴水中见人生。莫雄同志在办案一线至今已走过近十年的检察岁月,数十年如一日,他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用点点滴滴书写了一名基层青年检察干警于平凡岗位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