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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活动】望江县检察院与县妇联建立协作机制,共谋共促困难妇女司法救助工作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与全国妇联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妇联组织的职能优势,加大司法过程中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更好维护妇女权益,4月22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妇女联合会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开展困难妇女群体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意见》明确了以下重点内容,一是明确了救助对象,依法开展对困难妇女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二是强化线索移送,妇联组织在日常的工作中,发现因案导致生活困难的妇女的,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向检察机关移送救助线索;三是建立快速办理通道,收到妇联组织移送的线索后,检察机关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从快优先办理,案件办结后应当向妇联反馈办理情况;四是设立了隐私保护机制,尊重困难妇女的人格尊严、名誉权和隐私权等合法权利,避免造成“二次伤害”;五是推进多元化救助方式,对实施司法救助后仍然面临生活困难的妇女,针对具体情况,协调有关单位,借助专业力量,因人施策进行多元救助。

  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江雨芳强调,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意义重大,司法救助是社会保障的重要途径,两家单位要加强合作,形成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县妇联主席张宏表示,妇联工作重点在于“联”字,架起联系的桥梁,加强与县检察院的协作配合,协力把最高检、全国妇联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摆脱生活困境,增强其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近年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国家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大局,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作用,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协同妇联、乡村振兴局等各方力量,加大对困难妇女的救助帮扶力度。2019年以来,通过司法救助共救助困难妇女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