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要闻
检察要闻
望江县检察院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5-02-06  作者:徐记生  新闻来源: 【字号: | |
   日前,根据省文明委《关于表彰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的通报》,望江县人民检察院荣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表彰,这是该院连续第二次获得该项殊荣。

  近年来,该院以争创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以新起点谋划新方向,以新高度确立新目标,以新举措促进新跨越,着眼创建工作大局,努力体现检察特色,不断深化文明创建活动,实现了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两促进、双丰收。在文明创建过程中,该院紧紧围绕“建设三个一,实现高精前”的创建目标,大力强化学习意识、责任意识、精品意识、争先意识、效能意识等五种意识,狠抓活力工程建设,更新发展理念,努力使检察工作与新形势新要求相适应,与地方改革发展稳定相融合,机关凝聚力、战斗力、公信力不断提升,队伍面貌焕然一新。

  该院表示,将以此次当选为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更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深化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汇聚奋发向上正能量,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